武汉一中语言文字工作整改措施

原文出自: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3/9/30 15:55:27 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围绕增强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,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,将语言文字工作有机地融合到全校的各项工作之中,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上水平、上层次,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。

校内语言文字检查督导小组,对我园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,提出以下整改方案:      

1.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,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,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;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,并做好总结;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地融合;将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与倡导普通话、优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相结合;将阶段性推广普通话写规范字与经常性教育教学行为相结合。

2. 大力开展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、做文明人”的活动,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之中,定期检查,并认真记载和纠正。      

3. 进一步清查校园内不规范用字,并形成制度,常年坚持,常抓不懈。

4. 在平时的教学中,教师说好普通话,用好规范字。在校园里利用一切资源,一切机会,加强学生的语言文字训练,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比赛。      

5. 学校将继续利用“推普周”,加大投入,开展好宣传。同时加强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,不断总结经验,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和常新。

6.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:主要包括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、学校管理的内容,要求明确,制度健全,认真检查落实。      

7. 加大对普通话的标准训练,主要指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、校园语言,在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等级,学校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。学生能说比较流利的普通话。

8. 更加严格用字规范:主要指学校名牌、标志牌、标语用字符合要求。公文、校刊、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。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、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。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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